因聊天打伤妻子 触刑律领刑五月

13.07.2015  17:31

本网讯(杜乃民)因为妻子沉迷网络聊天,新绛一男子盛怒之下将妻子打成轻伤。近日,新绛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卫某拘役5个月。

卫某与妻子经营一养猪场,夫妻感情原本很好。后来妻子学会了网络聊天,并经常通过QQ与陌生人聊天,为此夫妻二人没少闹矛盾。2014年1月17日7时许,因为妻子之前通过QQ在网上与陌生男子聊天的事情,二人发生争执。卫某盛怒之下,使用擀面杖、小板凳、不锈钢长勺对妻子实施殴打,造成妻子头部流血。后卫某急忙打电话叫人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1月19日,卫某感到事态严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法医鉴定,卫某妻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卫某因家务琐事故意伤害其妻子身体,致其轻伤,公诉机关指其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卫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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