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9.12.2014  13:45

 

  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主持会议,副主任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薛启书,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苏耀西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计执行情况及2015年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二五”规划部分经济指标,及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及说明,并通过有关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科技创新工作情况、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满意度测评;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工作汇报。

  会议讨论修改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表决通过了关于对补选的市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及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组织机构成员建议名单、列席人员范围等,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德明,副市长冯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小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机关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