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30.06.2015  17:09

  6月25日,商丘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副主任刘慧生、陈海娥、张新、杨继民、王琦、刘连昌和秘书长金世超出席会议,商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根治及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职务的议案及拟任人员的表态发言;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就如何做好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高献涛要求,全市法院要结合普法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外部司法环境,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要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审判流程和审判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努力打造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行政审判队伍。

  就做好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行工作,高献涛强调,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依法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管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依法将非遗保护工作列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走向社会化保护的“大格局”;要依法加大对现有非遗保护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并积极探索文化产业、旅游经济与非遗保护有效融合的机制,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要科学设置非遗保护专业机构,壮大传承力量,通过不断努力逐步实现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会前,与会人员还共同聆听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规划处处长、副研究员、博士张舰作的《城乡规划法》专题讲座,为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依法履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