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啃老”吗?面对后代“啃老”老人们都怎么说

20.04.20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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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长大不成人”在家“啃老”往往被广为诟病,尽管法律法规早有明文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但记者调查发现,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难题。

周大爷:外孙吃喝拉撒上培训班都是我掏钱

最近,家住省城学府街铁三局宿舍的周大爷因为带外孙的事情和女儿闹得有点不愉快。“让父母带孩子却不给生活费,这种现象在我们老年人中间应该很普遍吧?这是不是也算一种‘啃老’?”4月15日,记者刚见到周大爷,他便开始吐槽。

周大爷老家是太原清徐,上世纪80年代,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他便和老家青梅竹马的赵大妈结了婚,婚后不久便生下一个女儿。“这些年来,老伴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全家都指望我的工资生活。”周大爷说。2009年,周大爷的外孙出生。“外孙出生后不久,我也退休了。”周大爷退休后,女儿以周大爷家所处的小区将来能上好小学为由,不仅将孩子的户口转到了周大爷家,还将孩子送到了周大爷家让老两口帮着带。起初,在周大爷的外孙上幼儿园时,周大爷的女儿还给孩子交学费。“后来就变成了让我先给孩子交钱,他们再还给我。渐渐地,还钱的事情也不提了。近三年来,孩子吃喝拉散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来掏钱。”周大爷告诉记者,由于老伴没有退休工资,他的退休工资也不过两千多元,每个月下来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孩子上小学后,女儿又给孩子报了几个兴趣班。”据周大爷介绍,兴趣班是报上了,但所需要的费用女儿却迟迟没有给他。

想到外孙上兴趣班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周大爷感到有点吃不消。于是在4月2日女儿接外孙回家之机,便向女儿提出自己负责外孙的生活,女儿负责外孙的兴趣班学费。女儿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说她在超市工作工资不高,希望周大爷能为她考虑一下。听闻女儿此言,又想到这么多年为外孙的付出,周大爷忍不住和女儿吵了起来。本以为事情就此过去,没想到的是,在周大爷提出这个要求后,4月9日的这个周末,女儿却没有来接孩子回家。

最终,周大爷做了妥协,答应在能力范围内为外孙支付兴趣班的费用。“毕竟是一家人,我不帮她谁帮呢?”周大爷无奈地说。

刘大爷:家丑不可外扬儿子还得养着

周大爷试图去拒绝女儿“啃老”,但最终选择了妥协。其他老年人的情况又如何呢?记者连续采访了十多名老人后发现,尽管老人们都表示希望孩子能通过劳动养活自己,但出于传统观念,以及对儿女的疼爱和依靠儿女养老等心态,面对后代的“啃老”,老人们想拒绝却难以开口。

家住省城矿机宿舍的62岁寡居老人张文英大妈有一个33岁的儿子。2011年儿子失业后,在最初的两年里还曾多次找过工作,但每次却嫌挣钱少,总是干不了多长时间就辞职。从2013年开始,张大妈的儿子干脆不再去工作,而是整日宅在家依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2016年3月,张大妈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再婚对象,但却遭到了儿子的激烈反对。经亲友多次劝说,张大妈的儿子提出了同意母亲再婚的条件: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起初我并不想过户,但后来想了想,自己的财产迟早都是留给孩子的,干脆过了算了。”张大妈说道。

提起自己的儿子,在省城小店区通达街某小区居住的刘春生大爷就不住地叹气。刘大爷虽有三女一子,但唯独从小对儿子宠爱有加。2008年,刘大爷的儿子看到别人做铁矿粉生意赚了钱,便拿上父母的积蓄去做矿粉生意。“起初也赚了点钱,但赚的钱远不够他挥霍,穿名牌开豪车。

刘大爷告诉记者,从2012年开始,矿粉生意不景气,儿子不仅将老本赔了进去,在外还欠下了别人“高利贷”。“大钱没本事挣,靠技术工作挣点生活费也可以。”但无论刘大爷怎么劝说,儿子却始终不愿出去工作,所有的生活开销全靠刘大爷接济。2016年年初,刘大爷的儿子嫌和老人住在一起麻烦,干脆搬到了外面租住。即使离开了父母,刘大爷的儿子仍隔三差五找各种借口向刘大爷要钱。“今年三月份的一个晚上给我打电话,说正在河南,和工地签订了工程合同,需要五千元请客吃饭。“当时正好刘大爷的女儿在家,女儿要他用固定电话通话否则拒绝打钱,但对方却始终不肯。

最后,在女儿回家后,刘大爷让老伴出去借了三千元钱偷偷打给了儿子。“我也知道他是骗我,但他一个人在外没有工作,生活也不容易。”他说道。当记者告知他有权拒绝子女“啃老”时,他却认为家丑也不能外扬,如果让人们知道儿子如此狼狈,会被笑话。

年轻人:啃老也是无奈之举

对于“啃老”一词,记者采访的时候,不少年轻人都有意回避,但也有人表示是因生活压力被动加入到了“啃老”的行列。

28岁的杨志清在省城一家贸易公司做行政工作,每个月3000块钱的工资,让她成为名符其实的月光族。杨女士的丈夫是她的大学同学,说到“啃老”,两人都感到有些无奈。“我们都在私企上班,两人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不过6000元左右,现在太原市的商品房均价已经超过每平方米7000元。如果没有双方父母的帮衬,仅靠两人的积蓄,根本就结不起婚,更买不起房。”杨女士说道。

老家长治的李之创在大学毕业后进入太原一家合资企业工作,月收入有5000多元,但因应酬较多,每个月下来也是所剩无几。虽然一直有买房的心愿,但他并不想给父母增加负担,决定先租房结婚,再努力攒钱买房安家,但他的愿望却被现实打破。“2012年我在小店康宁街一带租了一套两居室,每月房租1100元。到了2016年,房租涨到每月1600元房东还嫌少,找借口让我搬走。现在孩子马上要上学了,孩子上小学买房就成了刚需。但我和爱人的户口都挂在人才市场,不买房孩子就无法在省城落户,将来上学也会受影响。这么些年来,除了日常生活,孩子上幼儿园也花了不少钱。到现在为止,我们攒的钱距购房首付相差甚远。”李之创和爱人无奈之下向双方父母寻求赞助,终于在2015年底年贷款买了住房。“现在又面临装修的压力,此后还有还房贷和抚养孩子的双重压力。”李之创说道。

李之创的母亲则告诉记者,她也希望儿子完全独立,不愿意儿子“啃老”,但仅靠儿子一家的收入确实难以短期内实现买房,所以当儿子提出要求时,也不忍拒绝。“首付我们帮他一把,以后还贷要靠他们自己,这也算是一种扶持性的‘啃老’吧。”她说道。

律师:规定虽有操作却难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尽管老人们出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拒绝子女“啃老”,但却都向记者表示不愿意被“啃老”,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去操作。

事实上,拒绝被‘啃’是有法可依的。”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的李红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能够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给予资助的,老年人可以拒绝”和“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强行索取、克扣老年人的财物,不得侵占、转移、隐匿应当由老年人继承的遗产”的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被“”。“但这些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却如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一样,存在操作困难。”李红军告诉记者,父母对于是否让成年子女继续“啃老”主要看父母的意志。“按照传统习惯,老年人财产最终将留给子女,从这个角度来说,老年人的财产成为子女的财产只是时间问题。此外,假如父母将“啃老”子女告上法庭,即使是官司赢了,却由此产生了更大的裂痕,在以后的相处中变得更为尴尬。”李红军说道。

李红军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这些年自己积累的纠纷案例,被动“啃老”多是经济所迫,而子女主动“啃老”的最根本原因其实源自父母从小对子女的过分溺爱。据他介绍,省城晋源区人张某从小受父母宠爱,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生活开销都靠父母,吃穿用品却很讲究,并长期包住在一家高档酒店的房间,并在外招摇撞骗,最终张某的父母已经为儿子的高消费和招摇撞骗花费了百万元的代价。李红军律师认为,虽然老人拒绝“啃老”有法可依,但实际操作中却有很大困难。“首先老人应转变观念、改变对子女的溺爱。最好在孩子处于青春期时就开始培养孩子的独立性,逐渐使其完成从成年人到社会人的过渡。其次,相关部门也应该扶持和引导那些暂时不能够自力更生的成年子女自谋职业,让他们能尽快摆脱‘啃老’状态。”李红军律师说。(记者乔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