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工商和质监局全力督促企业履行年报法定义务

01.09.2016  14:12

          今年以来,平遥县工商和质监局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把年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强有力措施,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企业年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6月30日,平遥县企业2015年度年报率达92.27%,为下一步信用信息抽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设计了年报通知单、送达回证、流程图,制作了年报宣传海报、年报宣传自问自答、年报公示步骤等宣传彩页1万份,通过各所日常市场检查中分发;二是通过平遥古城报、县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宣传,播放年报提示字幕广告4次,累计30天;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在“平遥工商和质监局”微信公众号开辟年报专栏,通过干部职工朋友圈转发等累计220余条,累计阅读量3500余次,同时通过工商质监网站、新浪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等进行了宣传。

          尤其是6月中旬以来,该局以“立足岗位尽职责、服务群众转作风”为主题,重点围绕督促企业完成2015年度年报,开展了“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发动了包括全体总支委员在内的机关一支部、二支部及7个工商质监所的全部80余党员,采取电话通知、现场核查、设立免费年报点、电话指导、现场指导、不定期督导等办法,督促、帮扶企业完成年报,并通过OA系统每日通报各工商质监所辖区企业年报情况。针对辖区大多数经营者尤其是乡村一些个体工商户法制意识不强、实际经营者年龄较大以及计算机操作困难等问题,该局党员在部分乡村设立了免费年报点、连续几个礼拜,放弃了周末休息时间,带上电脑,上门引导经营者网上年报。短短十余天,年报率提高了30%。截止到6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各所辖区企业年报率都已超过90%,最高的97.45%。平遥县2015年度应年报企业2186户,已年报2017户,总体年报率为92.27%。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辖区内未年报市场主体清理,列出未参加本年度年报详单,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