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国税局全面启动国、地税联合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实现“四方共赢”

09.09.2015  18:34
      今年以来,晋中市国税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要求,在全市12个县(区)局全面实现国、地税互驻办税的基础上,积极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认真梳理深度合作内容,制定合作时间表和工作路径,于8月18日在和顺县、榆社县国税局、地税局率先启动了国、地税联合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其中,和顺县采取国、地税共管户业务迁入国税办税厅进行优化整合模式,榆社县采取国税局全部迁入地税办税服务厅的方式进行优化整合模式.通过两种不同模式的探索,打造“大一窗式”国、地税合作办税,努力实现纳税人、国、地税部门、地方经济发展“四方共赢”的办税新格局。         一是统一思想,国、地税联合推进深入合作。 以求同存异,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产生合力为目标,认真落实《合作工作规范》,多次与市、县两级地税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合、重组全市纳税服务资源,出台了《加强国、地税协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联合方案、操作流程、岗责体系、征管衔接、文书传递、工作纪律、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国地联办、统一管理;一窗受理,各司其责;协同办结,统一出件;信息共享、堵漏增收”的联合办税模式,确定了联合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代开发票、税收宣传、培训辅导、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及共建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等十项联合办税项目,实现了资源、职能、流程、效率四个再优化,在“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基础上拓展为“进一个窗口办两家事”,切实解决了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是整合资源,国、地税共建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 在国、地税窗口互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办税服务场所,积极与地税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尊重地税部门的意见,与地税部门共建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在和顺县国税局,采取国、地税共管户业务迁入国税办税厅进行优化整合的模式开展试点。在原和顺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设立“和顺县办税服务厅”,设立4个国、地税业务综合窗口,由国、地税双方共同派驻人员,协同办理税收业务。在榆社县国税局,采取国税局全部迁入地税办税服务厅的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的模式开展试点。在原榆社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设立“榆社县国税局、榆社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设立5个国、地税业务综合窗口,由国、地税双方共同派驻人员,协同办理税收业务。两家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按照“四统一、四联合”的模式,均设置了统一的税务标识,共用了统一的硬件环境,实施了统一的服务标准,采用了统一的评价系统,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联合开展了办理税务登记、纳税咨询辅导、税款征收、税法宣传等业务,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上实现了国、地税的深度“物理联合”,让纳税人切实体会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便利。         三是优化流程,实现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窗通办”。 按照“国地联办、统一管理;一窗受理,各司其责;协同办结,统一出件;信息共享、堵漏增收”的联合办税思路,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立了统一由国、地税人员“面对面”联合办公的服务窗口,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纳税人在办理税收业务时,只需在联合办税服务厅的一个窗口提出申请,由国税局、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内部流转受理业务,实现了“一窗受理,国税、地税分别办理,一窗办结”,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目前联合办税服务厅逐步开展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代开、违法处理、宣传辅导、权益维护、信用等级评定、信息共享等10项联合内容。在税务登记方面,联合开展企业新办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换验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户一证”、“一证两章”;在纳税申报、发票领购、代开和违法处理方面,联合办税服务厅通过内部流转加强对地税部门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实时监控,实现了“用一家发票,控管两家税收”,变“事后比对”为“事前控制”,为国、地税共同赢得了“以票管税”的主动权,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减少了税款流失;在宣传辅导方面,引入“互联网+”思维,依托12366平台、纳税服务网站、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平台、“E税客”等载体,共同开展税收宣传、纳税咨询、纳税辅导活动;在权益维护方面,在联合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国、地税共建纳税人维权中心,共同参与税收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和解决各类税收矛盾纠纷,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信用等级评定方面,国、地税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联合公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共同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在信息共享方面,借助“金税三期”平台,积极探索通过互相开放系统查询权限的方式,实现双方对共管户各类涉税信息的实时查询,最大限度放大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征管质效。同时,制定了《联合办税服务厅征管衔接制度》,对网络应用、管户管理、发票管理、申报征收、业务资料归集和传递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联合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深度联合,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长效机制。 在和顺县局、榆社县局先行试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深化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努力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同时,以国、地税共建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深度拓展联合范围和内容,建立国、地税联系会议制度,推进征收管理合作、税收执法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的有机衔接,深度合作,真正实现纳税人、国、地税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四方共赢”。       晋中市国税局全职能联合办税服务厅通过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真正实现纳税人、国、地税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四方共赢”。 对纳税人而言, 大幅度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多头找、重复排队、重复提交材料的麻烦,时间、车辆、人员、资料方面的支出都大大减少; 对税务机关而言, 联合办税使现有的国、地税窗口功能得到充分延伸,在人力、时间、业务流程等方面整合了资源,使纳税人就近办税和快速办税成为可能,实现了“两个部门、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的新跨越; 对地方政府而言, 联合办税这一全新纳税服务模式,缩减了办税环节,提升了税收行政工作效率,堵塞了征管漏洞,优化了地方发展环境,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