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到党纪教育基地锻炼

11.12.2014  14:58

    12月10日,记者从吕梁市纪委获悉,日前,吕梁市纪委联合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到市党纪教育基地进行锻炼的办法》,有计划地选调45周岁以下,市直机关近3年来新晋升的科级干部、县市区机关近3年来新任命的股级干部、全市近3年来新招录的公务员及新进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到吕梁市党纪教育基地陪护“两规”对象,接受体验式警示教育,每人每年不少于1个月。

    过去,吕梁市纪委党纪教育基地陪护人员主要从各县市区纪委抽调,由于县市区纪委工作人员比较紧张,所以大部分从县直派驻机构抽调,而县直派驻机构干部人员少、年龄偏大,不仅抽调困难,看护效果也不理想。选调方式改变后,不仅有效解决了陪护人员短缺的问题,而且所选干部平均年龄小、学历高、上进心强,且能全身心投入基地工作,有利于提高陪护质量。

    选调人员直接参与看护和办案工作,与被调查人员近距离、零距离接触,亲身体验被调查人员违规违纪后的彷徨不安,孤独恐惧,痛苦纠结,亲身体验纪检监察工作的艰辛坚持,崇高威严。这种体验式警示教育,使选调锻炼人员身临其境,设身处地地感受党纪国法的神圣不可逾越,从而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锻炼结束后,吕梁市纪委将对选调锻炼人员作出工作鉴定,并存入个人档案。对选调锻炼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被评为不合格人员,属市直新晋升科级干部的,在试用期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提拔任用资格,试用期满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属新招录的公务员,在试用期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属新进纪检监察系统的,在试用期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的给予纪律处分或清除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通知》下发不到半个月,吕梁市纪委就接到1200多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