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原煤、型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8.10.2015  13:21

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原煤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的委托,就其原煤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及供货能力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文件编号:LSZC2015056

二、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原煤、型煤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如下表

五、采购内容

1、本次公开采购共两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

产品参数

数量(吨)

单价(元)

预算价(元)

第一包

原煤

见招标文件

9566

390

3730740

第二包

型煤

见招标文件

220

400

88000

注:报价要求原煤、型煤、公里/吨  分开报。

1、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税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充裕的经营资金以及煤炭供销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违法行为。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且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相关信息:

        标书领取时间:2015年10月  9  日—2015年10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联系电话:0358-8220889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29日上午9:00前(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通路69号)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

联  系  人:王保国

联系电话:13033478331

集中采购机构: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交通路69号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全称: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吕梁石州支行

帐号:04649001040004769

邮政编码:033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牛小霞(13133089882)    辛瑞琴(15835167222)

办公电话:0358-8220889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