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邀请行政机关观摩庭审

29.09.2016  03:05

本网讯(张晓玮)近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吕梁市人社局、发改委、住建局、国土局等1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受邀到场观摩。

此次观摩庭审审理的是原告罗某诉被告祁县人民政府、第三人罗某某房屋行政登记一案。合议庭成员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被告祁县人民政府的正、副职负责人出庭情况进行审查,在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情况下,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直观示范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案件中出庭应诉的具体要求。

庭审中,合议庭对被告祁县人民政府向罗某、罗某某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依法有序地进行举证、质证。经过当事人激烈的质辩,案件基本事实查清,是非责任明了。

组织行政案件庭审观摩,使行政审判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对接,是“以案释法”的重要一课,对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同时,行政机关“零距离”旁听观摩庭审,有利于促进行政案件庭审更加规范、严谨,倒逼行政审判人员庭审水平的提高,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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