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抓细节安全无小事 重落实责任重如山

28.07.2016  15:02

本网讯(白永华)为落实全市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7月19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深入新城审判法庭建设工地,安排落实安全工作。为清查安全隐患,史红波率队对工人施工安全措施、外墙棚架、工地围墙围挡、排水沟渠等进行了仔细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安全工作现场会上,副院长孟育汾首先传达了7月18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传达了省委楼阳生副书记在吕梁调研时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市委王清宪书记强调的六个方面,指出要切实排查摸底整治,做好安全防范预案,努力做到“三个坚决防止”。

施工单位汇报了近期工地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表示时刻牢记安全、优质、高效六个大字,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监理单位表示要加强对雨季施工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排水防汛等项目建设安全任务。

 

史红波强调,近日吕梁市连续降雨,防汛任务十分严峻。在新城审判法庭建设工地召开这次安全会议是对省、市委推进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他从12个方面对全院安全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他要求,一要在思想上重视,将安全工作抓在手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强化责任、统筹安排,确保全院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三要做好预防工作,在防字上做好文章,备字上下足功夫,多措并举,全面筑牢安全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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