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示965名中考照顾对象名单 公示期为7月10日至20日

11.07.2020  07:15

  7月10日,市招考中心对我市经审查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的965名考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7月10日至20日。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符合规定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第一志愿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此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小店区户籍考生报小店一中;迎泽区户籍考生报三十七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报五十三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报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报二十中;晋源区户籍考生报晋源区实验中学;清徐县户籍考生报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报阳曲一中;娄烦县户籍考生报娄烦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报古交一中、古交二中和古交三中。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以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给予相应优待。名单已经在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广大市民、考生和考生家长可以监督,对其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性加分投档照顾的考生可举报。举报电话:308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