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深度合作 山西省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打造“互联网+山西税务”品牌

09.09.2015  12:04
      近日,山西省国税局、地税局以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为抓手,依托金税三期集中版的优势,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以下简称“两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深度合作,联合打造“互联网+山西税务”品牌,努力实现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一是构建深度合作平台。 集中两部门业务骨干,联合开发“山西税务版”国地税合作工作平台,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系统统一软件处理,纳税人提交申请等涉税事项统一流程运转,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统一操作要求,税务行政执法规范统一标准执行等“四统一”。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共建办税服务厅,努力实现纳税人“走进一道门、面对一个窗、办好两家事”;联合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联合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收集纳税人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改进;联合开展维权服务,公开受理纳税人服务投诉的受理渠道和处理时限;共建维权互动平台,统一畅通维权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提升国地税的纳税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基于金税三期系统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之间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流程和信息清洗、审核、应用与反馈,着力实现纳税人一次填报,税务部门一次接收,数据两部门共享,杜绝纳税人多头报送的现象。同时,联合做好外部信息采集,共同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工作,不断完善信息采集方案,逐步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为进一步发挥税收数据价值,两部门联合开展调查数据,搞好综合利用,深入开展全面或专项分析,定期召开税收形势分析研讨会,研究当期税收形势分析的重点,开展税收定期形势分析和定项专题分析;针对本地区税收运行特点、增减变化趋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定期联合对税收收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区域联合开展定项专题税收分析。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国地税在遵循合法性原则,不超越法定幅度和范围内,制定和下发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办法,并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原则。稽查部门深入开展信息交流与联系,通过双方稽查企业信息交换,努力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稽查信息反馈平台。特别是加强对国税、地税共管企业稽查信息交流,对交流的稽查信息进行筛选分析,确定案源,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现国税、地税稽查的紧密协作,双方工作效率的双提高,工作效果的双促进,形成双赢的工作局面。同时,强化税收宣传,构建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组建两部门税收宣传工作组,加大对纳税人宣传培训力度,做到宣传人员联合办公、活动联合开展、经费联合分担,营造上下联动、共同打造税收宣传精品的良好氛围。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确保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政策以及办税流程等“应知尽知”,实现“应享尽享”。       四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两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合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合作事项,全面推进合作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有关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决策,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合作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等。两部门定期召开国地税合作工作联席会议,严格落实年度合作任务,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交流重要活动安排和重大工作部署,形成了“1+1>2的聚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