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经济日报:省消协发布2015年第2号消费警示:公众春节消费要注意六事项

20.02.2015  05:33

      本报太原2月15日讯(记者 郝薇)春节即将到来,各大商家相继推出了各类特价销售、打折、返券优惠促销等活动。为确保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消费安全,近日,省消协发布第2号消费警示,提请广大消费者春节消费“六注意”。
      要注意虚假宣传。节日期间,不少商家店铺门前打出“疯狂大甩卖”等宣传语,消费者要特别注意这些商家虚假宣传,在购物时对节日商场的打折促销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要注意虚构原价。有些商家往往采取虚假折扣、虚构原价、模糊赠售、隐瞒价格等手段,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注意陷入被动循环的消费圈子;要注意标识齐全。在购买烟酒等过年热销商品时,消费者应选择到大型超市或者烟草专卖店、酒类专卖店购买;购买时注意选择包装完好、标识齐全、厂名厂址清楚明晰的商品;要注意检查包装和注意卫生安全;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省消协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不管在任何地方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都要保存消费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