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

28.02.2015  18:02

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铁成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拟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及有关督办工作的安排意见》,确定了市人大代表吴文海提出的《关于加强锦州市宜居乡村建设的建议》;谷钰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锦州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建议》;王丽颖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和赵力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锦凌水库生态旅游经济的建议》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39件。这些建议都是代表们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及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这些建议反映了振兴锦州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容市貌整治、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今年继续实行由主任会议确定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以下简称“重点建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重点办理的工作制度,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建议由常务委员会统一交市人民政府,并由市人民政府确定承办部门重点办理。办理时限自交办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各承办部门向负责督办的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汇报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民政府将逐一报告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

会议指出,实践证明,“重点建议重点办理”制度自2010年实行以来,对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促进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了较好作用。就做好今年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强调四点,一要提升办理意识。要充分认识到,今年确定的四件重点建议是紧跟中心、服务大局的,是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的,是关注急、难、显、重问题的。二要提高办理质量。要认真总结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好经验,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制定办理方案,健全办理组织,创新办理方法,使办理工作符合新常态的要求。三要加强办理合作。政府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协办部门要认真负责协办,市人大各专委会要通过认真督办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四要营造办理氛围。要适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重点建议的主要内容、承办部门、督办部门、办理目标、办理时限、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建议,使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伟国,副主任杨玖瑛、王广明、吴一侃、刘平,秘书长魏诚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