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

16.03.2020  18:40

   

 

        3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专题会议精神,听取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崔国红代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近期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随着我省最后一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全省133例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实现了省委提出的确诊病例“零死亡”和医护人员“零感染”的“双零”目标,成为全国第8个“清零”省份。这样的战“”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领导全省抗“”工作有力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结果,意味着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了决战决胜的新阶段,也意味着在防控措施不减的情况下,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复工复产和全面恢复社会经济秩序上来。 

  

    会议就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出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提升站位,以“三个自觉”展现特殊时期的检察担当  。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检察工作放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依法维护企业复工复产秩序、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行动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要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复工复产系列部署要求,提升大局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法治自觉。严格落实中政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出台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复工复产违法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切实增强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检察自觉。严格执行最高检在服务民营企业11条意见基础上,就检察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办理涉企案件提出的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立足检察职能靶向发力,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战疫情、渡难关、稳经营、谋发展。   

   第二,理念先行,精准施策,“四大检察”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要立足于检察职能,把依法惩治和平等保护结合好,以法治理念和手段,以检察方式和智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达产达效。  “四大检察”要全面发力。刑事检察方面,要遵循有利于助力企业恢复生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审慎办理疫情期间企业及其人员犯罪案件,对妨害企业复工复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治。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少用逮捕羁押强制措施,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正确把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所涉及的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认定,积极参与涉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行案件的化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要充分运用诉前程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检企对接机制,健全完善与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的常态化联系协作、法律服务保障、快速处置反馈、风险预警防范等机制。要以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为着力点,建立检察院驻企法律服务站、服务员机制,实行“全天候”法律服务。健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开辟办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侵害企业权益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对涉企信访申诉案件要及时办理、及时答复,依法妥善化解涉及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完善调研走访服务机制,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宣传解读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及时发布有关涉法涉诉风险提示,助力企业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要提升保障的精准度。要把企业的实际需求摸准摸清,把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合适,要“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做到“雪中送炭”,有针对性地做好保障复工复产工作。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对社会运行和企业经营的基础行业、群众生活必需的民生行业以及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等的支持和保障力度。要把保障重点放在中小微企业上,及时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提醒管理风险和漏洞,及时排除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可能触及的法律“雷区”,帮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要突显保障深度和力度,结合案件查办,针对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主动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要认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特点和规律,总结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疫后全面发展的法律意见建议,切实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为企业助力。     第三,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十个一”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是山西检察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复工复产,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具体行动和载体,是我们立足职能,主动出击,集中兵力,集中时间打出的一套检察组合拳,要确保取得实效。  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个一”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十个一”专项活动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有效途径,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争创一流业绩,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有效抓手,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复工复产系列部署要求的精神要义,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和“十个一”活动载体,精心部署、周密组织。  要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各级院检察长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把总体部署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把原则要求与具体办法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想在先、干在前,以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使“十个一”活动落地落实,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要积极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开展“十个一”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及时报送相关典型案例,为全省活动开展提供借鉴。要结合执法办案情况,及时向社会宣传介绍检察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和成效,释放检察机关全力支持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态度,为企业全力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全力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