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9.08.2014  12:09

 

古交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夏秋季是我市蔬菜水果生产销售旺季,为进一步规范蔬菜水果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针对当前蔬菜水果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原市农委《关于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蔬菜、水果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水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针对我市当前蔬菜水果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市农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重点整治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进一步提高我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在农药生产经营上,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市场秩序。

(二)规范农药使用管理。在农药使用上,以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环节用药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保证安全间隔期满后采收上市。对全市范围内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清查,发现违规使用和囤积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基地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三)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生产基地制度建设,积极推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员制度等,做到从人员监管、投入品管理到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引导和组织生产者自觉按照技术规程标准进行生产。各乡镇(街办)、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辖区内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档案建立情况、执行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进行自查。

(四)加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积极指导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等开展农残自检工作。依托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例行检测。每个月要开展1-2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行动。检测任务由市蔬菜中心承担,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样品,要及时报告市农委,并报送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用定量检测方法确认。对于确认农药残留超标的,要及时查明原因,立即整改;对发现使用违禁农药的,立即组织就地销毁,及时对禁用农药进行追缴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整治时间

7月1日至9月30日

四、方法步骤

(一)7月1日至8月10日,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进行自查,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指导,督促生产者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8月10日至9月10日,各乡镇(街办)、相关单位开展抽样检测,发现隐患分析原因,整改到位。

(三)9月10日至9月30日,迎接太原市督导组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了古交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张吉明(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赵秀元(古交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成    员:王永斌(市蔬菜中心主任)

王美丽(市农技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街办)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电话:5151058,办公室主任:赵秀元(兼)。

各乡镇(街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蔬菜水果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真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重在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二)搞好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宣传媒体,以及在主要的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设立宣传栏、墙报、悬挂横幅等多种有效形式,重点宣传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及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重要意义,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搞好培训,提升蔬菜水果生产者的本领和技能。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农委将对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仍存在较大隐患和问题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总结工作。各乡镇(街办)、蔬菜中心、农技中心、农业执法队要对蔬菜水果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回市农委,并将整治活动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