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发展幸福平台 古交市四大措施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

12.09.2020  07:46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本市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9月11日古交市消息,为切实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古交市将从四个方面入手,构建教师职业发展的幸福平台。

  古交市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本市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连续三年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并保持“三县一市”一致,2020年增加的绩效工资部分从2019年9月起补发执行;按照不低于1000元/月人均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学校依据班主任考核结果分层发放。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巩固乡村教师队伍;乡村教师各类补贴平均总额应不低于1000元/月/人,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按照建城区外城郊接合部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远离乡镇所在地教学点、偏远乡镇学校(岔口)分四类实行差异化补助发放;加强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为新入职外地籍教师建设教师公寓。

  致力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证教师教育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完善教师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严禁向教师安排非教育教学任务,防止形式主义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解决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过重问题;逐步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要与教师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参照公办学校“五险”标准为教师缴纳相关保险。

  建立教师表彰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加大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表彰力度,建立对教师世家、教学专家、教育慈善家等表彰机制,依据省、市标准,落实从教20年的乡村教师和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教师(教育工作者)一次性奖金发放,做好从教30年乡村教师国家荣誉证书的颁发;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注资古交市教育发展基金,加大教师奖励、资助力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完善教师体检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