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委党委印发文件推进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

14.01.2016  10:56

江苏国资委党委印发文件推进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根据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日前,江苏省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

意见》指出,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省属企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挑战,进一步创新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与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处理复杂问题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综合素质,努力把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台阶。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部署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新任务,牢固确立党组织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的政治核心地位,紧紧围绕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于深化企业改革始终,坚持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和党的建设方案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省属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组通〔2015〕32号),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加强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有效实施,提高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组织党员落实决策的能力水平。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

意见》要求,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作风建设。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规定,紧紧围绕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所带来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新变化和新趋势,规范董事会换届,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要坚持党管人才,把企业人才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对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考核。研究制定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和人才工作指导意见。要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高素质、高层次、现代化的职工队伍,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扎实雄厚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证。

意见》明确,省属企业党委要从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化组织机构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原则,设置企业组织机构,保证企业业务与党的工作同步发展。坚决防止以改革为名撤并党的工作机构、裁减党务工作人员、压缩党务经费开支。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 “四强”党组织、 “四优”共产党员活动,加大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培养和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行有标杆,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支部书记轮训计划,加强对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轮岗交流,使他们成为既精通党务工作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意见》提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省属企业各级党委要带头学习贯彻,把两部党内重要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学习贯彻的先行者,熟练掌握两部法规的具体条文,做遵守纪律的楷模,同时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部法规真正落实到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依规治党,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改进信访工作,及时整理问题线索。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清单,强化述评考查,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建立企业意识形态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通报等工作制度,对各企业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来源:江苏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