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统计局、山西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4.01.2015  19:41

1月24日下午,山西省统计局和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翟振新介绍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主要数据成果,卢永良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对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做了简要说明。参加会议的有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广播电台、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等主流媒体记者,山西省统计局副局长荆红社、张晓东,巡视员赵占明及部分干部职工、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有关人员。

翟振新局长指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7万普查人员的辛勤努力,顺利完成了机构组建、宣传动员、方案设计、普查试点、人员培训、小区划分、电子地图绘制、资料整理、单位核查、现场采集数据、集中审核查询、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普查主体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此次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面查清了第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真实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翟振新局长介绍了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特点,一是各方高度重视,形成强大普查合力,整体普查期间全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普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普查责任到位,普遍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查责任体系;三是创新普查手段,切实提高普查信息化水平,首次实现普查数据生产过程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确保了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严密组织实施,务求普查科学规范,制定了包括18个工作细则在内的《山西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各级普查机构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普查业务流程,大力开展普查宣传,积极创新业务培训方式方法,认真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开展大规模单位比对和“地毯式”现场核查,通过指挥调度平台实时监控和调度各地普查数据采集和上传进度,严格组织数据联审和数据处理工作,务求普查科学规范;五是强化工作督导,努力提升普查公信力,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单位漏报率为零,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165%,指标误差率为0.329%,均符合国家要求;六是依法组织普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各级普查办普遍成立执法检查机构,公布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经济普查违法行为受理、调查、处理机制,采取多种措施,严肃查处经济普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翟振新局长分单位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企业资产情况、服务业情况、小微企业情况、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主要经济结构变化七个方面发布了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成果。他强调,经济普查获得了海量的基础数据,将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利用网络、报刊、年鉴和可视化等形式和对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更多的普查数据结果,为科学制订“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全省“六大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卢永良副局长对普查依据、普查范围和对象、普查时点和时期、普查方法、普查内容和普查表以及公报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做了说明。他指出,《山西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分三个专题向社会发布,请各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责任编辑:杨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