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有贪必肃保民生力度不减

13.03.2015  13:58

  □法制日报记者刘子阳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最高检工作报告。

  打虎拍蝇、境外追逃、严惩渎职侵权、防止冤假错案、切实保障民生……报告对过去一年检察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对今年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加大打老虎拍苍蝇力度

  【报告原声】2014年,检察机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最高检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去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

  【解读】最高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

  去年检察机关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 

  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今年将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贿选、破坏选举案件。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积极开展境外追逃追赃

  【报告原声】去年,检察机关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2014年,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

  【解读】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有的贪官企图“一走了之”,将境外视为自己的“避风港”。贪官外逃,不仅带走巨额经济财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使反腐效果大打折扣。

  最高检态度明确,决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逃到天涯海角,也要绳之以法。

  在积极追逃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在探索对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从严查处渎职侵权犯罪

  【报告原声】去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

  【解读】群众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反映强烈,延寿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杀警脱逃后,检察机关依法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

  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

  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最高检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三农”领域职务犯罪。

  坚决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报告原声】去年,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检察机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

  【解读】“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2014年,12起冤假错案得到纠正,每起案件都值得警醒与深思。

  冤假错案是对公平正义的极大折损,必须直面问题。2014年,检察机关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

  【报告原声】2014年,检察机关监督收监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查办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解读】减刑、假释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个别有钱人、有权人“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现象,比如广东省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等。

  去年,检察机关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的,逐人审查;正在保外就医的,逐人见面、重新体检,树立司法公信力。

  努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报告原声】2014年,检察机关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025人。最高检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706件。

  【解读】非法吸储屡禁不止,集资诈骗、保险诈骗屡打不绝。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内幕交易、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22015人,同比上升12.2%,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最高检围绕新农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中西部铁路、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严肃查办贪污、挪用、私分政府投资资金的职务犯罪10529人。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医药领域尤为突出,长期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检察机关攻坚克难,深化商业贿赂治理,依法办理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全年共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4056人。

  严打犯罪切实保障民生

  【报告原声】检察机关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同比上升55.9%;起诉污染环境等犯罪同比上升23.3%。检察机关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依法从严原则,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428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等犯罪25863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29人。

  【解读】食药安全、环境资源关乎民生,长久以来,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是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两大“顽疾”。

  2014年,最高检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286人。

  针对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后无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最高检探索督促或支持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起诉。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毁林等案件时,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种恢复后,依法酌情从宽处理。

责任编辑: 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