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为太原“城中村”改造清障 腐败案件曝光

04.01.2016  11:27
城中 改造 反腐 问题 腐败 主任 开发 干部 集体 发展

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在省城“城中村”改造实践中得到印证。

从2003年至2014年,只完成3个“城中村”改造的太原市,今年实现了华丽转身:从3月至今,列入本年度改造计划的54个“城中村”,37个村已基本拆除完毕,41个村已启动回迁安置房建设。与此同时,太原市前三季度GDP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8%,实现逆势上扬。这些变化,与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推进密不可分。

腐败不除发展难为

一边是广厦万千、游园如画,尽显省城现代气息;一边却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城中村”乱象令人瞠目。

2014年10月,入晋一个多月的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市南上庄村看到的,正是这样的“两重天”景象。令人不解的是,该村集体年收入700多万元,仅环卫岗位就有79个、年支出160万元,但花出的钱像打了水漂,没换来整洁的面貌。

问题出在哪里?“由于我们的干部为官不为,导致清扫工也‘为工不为’了。”王儒林痛心地点出关键,“我们不能让省会城市1/3左右的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在这样脏、乱、差的环境里!”他当即要求太原市从“城中村”乱象入手,查明背后的问题。

随即,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带领督导组成员到太原市调研,对太原市开展“城中村”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吴政隆则亲自带队,深入多个“城中村”调研,形成《太原市“城中村”调研报告》,揭开“城中村”乱象的盖子。

别看“城中村”平时脏、乱、差,一旦列入改造规划,就会变成各路“妖魔”觊觎的“唐僧肉”。一些村干部独断专行,肆意侵害村民利益,甚至搞起“家族式”腐败;一些人贿选村干部,当选后再通过非法转让集体土地、强揽工程等方式“回本”、逐利,形成恶性循环;还有的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在利益驱使下,农村宗族势力相互倾轧,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社会治安、人居环境、土地纠纷等问题日益突出,“城中村”改造陷入了“村官腐、群众怨、干部躲”的困局。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城中村”问题占全市农村信访总量近1/3,问题相当严重。

腐败“毒瘤”,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拖延了“城中村”改造步伐。

铁腕反腐革弊立新

在省委指导和省纪委帮助下,太原市委痛下决心,以反腐为抓手,摘除“毒瘤”,取信于民。

去年10月,省纪委派出工作组,常驻太原市,聚焦“城中村”问题。工作组认真排查了涉及“城中村”的252件信访举报件,梳理出24条重要线索,督导市区两级纪委逐一排查。

太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迅速行动,组织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180余人成立7个专案组,对“城中村”腐败问题展开集中查处。

据统计,仅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城中村”腐败问题305起,处分相关党员干部326人,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92人,移送司法机关75人。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专案组不是光盯着村干部自身的问题,还特别注意追查背后的利益链条。通过对“城中村”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先后有62名公职人员因存在作风或腐败问题被查处。

挥向“城中村”乱象的反腐“利剑”,为“城中村”改造扫清了障碍。

干群同心健康发展

一系列“城中村”腐败案的查处曝光,让党员干部不仅感到腐败对发展的破坏力,也认识到廉洁发展的必要性。

太原市委、市纪委自觉担负起“两个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责任追究。在他们的激励下,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把“城中村”改造作为干事创业的主战场,以背水一战的决心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这次‘城中村’改造拆迁,拆掉了干部的‘官气’‘官架’和‘官话’,把干部的良好形象重新树立在老百姓心里。”万柏林区区委书记王静恩感触很深。

54个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村村都有区、街道干部包村驻村,“5+2”“白+黑”是这些干部的工作常态。他们对动迁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的累倒、住院还心系工作。每个“城中村”改造的顺利完成,都见证了他们用担当与辛劳,换来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

从最初拒之门外,到配合拆迁,再到主动将干部拉进门、送水、递毛巾,提到村民们态度的变化,万柏林区兴华街道后北屯村党委书记李新喜直言,公道自在人心,“这样的干部,欢迎常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城中村”改造的各个环节,太原市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体现了省委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禁滥用权力的“六权治本”部署要求。

确保拆迁改造方案送达每一户征求意见,最终方案一律公开,让老百姓都能算明白自家的补偿账;补偿款直接打入村民账户,并张榜公示,杜绝各种“猫腻”;有关部门集中审批、一站式办理城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反腐败激发正能量,促廉洁提振精气神。经过这场“城市革命”,一个又一个“城中村”驶入发展快车道,也成为拉动太原经济新的增长点。

◎典型案件

太原城中村腐败案件曝光

借机违规合作

沆瀣一气入牢笼

土地开发利润丰厚,特别是借机城中村改造“133”政策,违规合作、共同开发,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2008年9月,山西世纪龙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杜卫东为了能够与小店区小店街办范家堡村签订合作开发该村“133”项目城中村改造工程协议及工程的顺利进行,先后分3次向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杜润根等3人行贿234万元。

2014年11月,赵贵林、边培强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杜润根在逃。边培强、赵贵林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5年6个月。

房地产项目未开发

先收好处费500万元

2010年4月,为了保障滨河西路南延工程的顺利进行,晋源区晋源街办北瓦窑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就地安置方案正式获批,这本是一件有利村集体长远发展的好事,却有人打上了歪主意。

2010年6月,时任北瓦窑村村委会主任的牛计娃,利用其协助政府对北瓦窑村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职务便利,代表村委会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中村改造联合开发意向书及补充协议,打算对该村所属土地进行联建开发。

随后,牛计娃及其妻子李润兰伙同村治保主任李海燕、副主任牛已生、李四全和出纳王建平等人,在村民、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前期开发费用的名义,收取该房地产开发商好处费500万元。

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判处牛计娃有期徒刑14年,李润兰有期徒刑11年,李海燕有期徒刑7年,牛已生有期徒刑5年,李四全有期徒刑5年6个月,王建平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占地冒领中饱私囊

监管不力一同问责

2007年,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东涧河村被市政府列为城中村,2012年改制为社区居委会。东涧河村原书记贾月清、原主任贾全顺,未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非法占地475.76亩进行开发建设牟利,并采取虚报冒领手法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56.51万元,同时对土地承包人欠缴土地承包费、租赁费2605.87万元承担直接责任。

贾全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款14.5万元借于他人。贾月清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贾全顺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勾结公职人员

大肆贪腐系列案

2014年底查处的亲贤村原村委会主任史国民勾结公职人员大肆贪腐的系列案件,就是其中典型。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案件中隐藏的村干部、开发商、公职人员组成的利益“铁三角”和“钱、权、地”交易的“腐败生态链”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不仅查处了史国民贪污集体资金4459万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还顺藤摸瓜,追查了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田玉宝、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张双娥、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杨天才、小店区规划局原局长高保平等多名公职人员索贿、受贿问题。

村委会原主任挪用土地补偿金5196万余元

小店区龙城街道红寺村村委会原主任郝二柱,2011年为取得连任,花费768万元贿选,在其任期内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560亩,贪污892万元,挪用集体资金5010万元,其中也涉及国土、街办等部门6人的失职渎职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罢免了郝二柱红寺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村委会原主任滥用职权造成集体资产损失951万余元

焦智荣担任店坡村村委会主任,山西智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店坡村原集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山西荣皓房地产开发公司(店坡村现集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在智祥公司转让中,违规操作,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951万余元;擅自将村集体资金45万余元提现支付朋友未到期承兑汇票;存在违法向山西智祥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征地补偿款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中,另有10名镇、村党员干部因失职、渎职问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