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运动员应为自己负责 营养品别乱吃

14.12.2014  12:42

12月10日,国家体育总局官网发布《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这部共9章54条的《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中国反兴奋剂管理中心副主任赵健认为,新出台的《办法》是对现有反兴奋剂规章制度的细化和补充,明确了各部门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

赵健说:“在国务院发布的《反兴奋剂条例》中,对国家反兴奋剂机构的概念和主要任务已有规定,新出台的《办法》是对条例的填补。《办法》对于反兴奋剂工作流程、规范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工作中应该遵循哪些要求,《办法》中都有所体现。”另外,赵健认为《办法》明确了各部门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责任和应承担的义务。他说:“反兴奋剂工作不光涉及专业部门,还包括运动员管理单位、运动员协会、各省市等,各单位在反兴奋剂工作时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和职责,《办法》都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另外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体育单项协会,甚至于运动员管理单位,不履职怎么办?《办法》里都有这方面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许多运动员都因为误食含有兴奋剂成分的食品或药品导致药检不过关,赵健介绍说:“在帮助运动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方面,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一直在做培训工作。因为运动员的食品、药品中,有些是本来就含有兴奋剂的,有一些治疗用药和兴奋剂禁药清单有交叉,这些药品应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办法》里从规则、规范、标准等都有明确规定。运动员是否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就和更多单位都有关系了。对于反兴奋剂机构来讲,一方面要查,另一方面要教育。从运动员的角度看,让他们能够理解和掌握确实有些困难,有些专业性比较强、有些因为技术标准和文件比较难以理解。怎样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对运动员开展教育,避免运动员发生这样的事情,实际上不光是反兴奋剂机构的工作,还需要有运动员管理单位、主管运动项目发展的协会一起来做工作,指导运动员合理、安全地使用食品、药品。

办法》中指出,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运动员营养品的管理,确保运动员所使用的营养品不包含任何禁用物质,避免运动员误服误用营养品发生兴奋剂违规。赵健认为,营养品里面的问题比较大。“从反兴奋剂机构的角度来讲,运动员使用营养品现在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些营养品里成分问题比较大,所以我们一再提醒运动员要慎重使用营养品,另一方面,改善对运动员营养补充,有很多种办法,不一定非要使用营养品,一般来说合理的、平衡的膳食就能解决,但是现在有一些运动员还是要使用一些营养品。

赵健表示,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兴奋剂检测不合格,最终受影响最大的还是运动员。“对于现在的运动员来说,在不使用兴奋剂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误用兴奋剂,因为不管是误服还是其他原因,最终还是要自己负责。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无论什么原因,都要受到处罚。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1998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号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停止施行。《办法》全面规范了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填补了我国反兴奋剂的立法空白。

简介: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经2014年10月27日国家体育总局第2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4年11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0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反兴奋剂工作职责,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兴奋剂检查与调查,兴奋剂检测,结果管理与处罚,处分与奖励,药品、营养品、食品管理,附则9章54条,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3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号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予以废止。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