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排查及时处理 山西新发生欠薪案要“动态消零”

27.02.2017  00:40

凡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民工欠薪问题,要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动态消零。”2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及时排查新发现的欠薪案,今后新发生的欠薪案要做到“季度清零、年底消零”。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初步建立起“预防、处置、惩戒”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与2015年相比,2016年欠薪案发数量、涉及人数及涉案金额分别下降了62%、62%和58%,下降比例居全国前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对我省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给出的评价是:力度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省人社厅介绍,为彻底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在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方面,积极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八项制度”,即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举报投诉监察、部门联席会议、行政与司法联动和违法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八项制度”相互呼应,相互支撑,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目前,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均设立了农民工讨薪投诉举报电话。对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基本实现及时受理处理;对工资争议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基本实现优先受理、优先裁决、快速结案。

我省还建立了“两金”制度实施政策兜底。在建筑施工企业和发生过工资拖欠的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2016年,全省动用6600万元工资保证金为农民工支付工资,动用2400万元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帮助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在不断完善保障政策的同时,还加大了打击惩戒力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通过主流媒体对欠薪企业进行曝光,近三年先后对210余起重大欠薪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涉案单位在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拨付、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惩戒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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