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部署加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01.08.2014  11:51

  7月24日,我县召开第7次安全生产例会,县政府副县长张瑞忠、县长助理张俊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全县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

 

  张俊威县长助理强调,今年7月中旬,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试行)》,文件对原先监管职责不明确、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的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予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调整的职责不争论、不推诿,对现在的职责要敢担当、敢负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接好、完成好、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张瑞忠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一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重新明确和调整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二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当前重点是开展好“知责”教育培训。在县政府专题培训基础上,安监部门要对涉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知责”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好不同形式内容的“知责”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职责的认知程度,强化责任落实。三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检查,要制定可行、管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体系,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大检查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县安委办、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新闻媒体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要不间断地采取“四不两直”、突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乡镇和企业生产一线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市县“四责”活动方案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