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

03.03.2015  10:39

  2月26日,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县委书记范兆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原光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守瑛、县政协主席张桂春,县委常委郭沁林、梁云辉、李喜红、原健、李咏锋出席会议。

 

  会上,原健代表沁水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原健在报告中指出:过去的一年,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面对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目标任务,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作出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县纪检监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的部署及县委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重点,扭住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三转”两个抓手,打好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和自身建设三大硬仗,坚定不移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县提供坚强保证。

 

  范兆森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他指出,2014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县委坚持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旗帜鲜明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围绕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落实有力,惩治腐败态度坚决,纠正“四风”弛而不息,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提供了纪律保证。

 

  就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范兆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夯实“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正在逐步形成,但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我县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规矩意识不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有差距。二是“四风”问题“隐形”变种,树倒根在,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问题还未彻底根治。三是一些重要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违法违纪问题依然存在,权力滥用、乱用现象屡禁不止。四是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不敢腐”的监督体系还不完善。五是一些干部的纪律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六是“小官大贪”现象还有发生,村官腐败问题突出。对于上述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不遮掩不回避,正视起来,重视起来,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行动指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判断和部署上来,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二要讲规矩、守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学习党章,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守政治纪律,时刻保持政治定力,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严明组织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严明廉政纪律,坚持强化底线思维,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做出贡献。三要零容忍、严惩处,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要严惩腐败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拳出击,严惩腐败。要狠刹“四风”不反弹。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新风正气。要警示教育不放松。要以案明理、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严明党纪,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始终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一“总开关”拧紧,牢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四要健全制度、扎紧笼子,建立“不能腐”的监督体系。要落实“六权治本”,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要推进依规治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要抓好“三个一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五要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正风肃纪打造执纪铁军。要知敬畏以上率下做楷模,要头脑清醒、保持定力、做出表率。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能尽责、敢担责、不失责,自觉做到“崇尚实干、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做榜样。

 

  范兆森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安排部署,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扛起两个责任,办好三件大事,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间,与会人员还分组学习讨论了范兆森书记的讲话精神、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随后,在县纪委召开的十二届五次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县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沁水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县四班子领导,县法检两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及驻县条管单位负责人,县纪委委员,县直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县纪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