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

15.09.2014  12:47

  9月12日,我县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暨“十二五”第34期干部教育专题讲座。会议强调,要以廉洁的党风、高效的政风、务实的作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书写好“中国梦”的沁水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委书记范兆森作动员讲话并主持讲座,县长原光辉,县人大主任柴守瑛,县政协主席张桂春,县委常委郭沁林、原健、霍卫星出席会议。

 

  范兆森指出,开展此次活动,是学习贯彻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以及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效形式,是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通过活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范兆森要求,“警示教育月”活动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反对“四风”,解决好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的问题。要深入开展反对“四风”教育,在全县开展整治四风“回头看”。要打好干部作风建设硬仗,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开展纪律松弛、工作秩序涣散专项整治,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深化“廉洁乡村、制度乡村”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要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的问题。要深入开展“两个责任”教育,细化量化各项工作,明确责任标准和要求。各级党委要明确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三是要严查严处,解决好不敢腐、不能腐的问题。要把严查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起到震慑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决不允许个别腐败干部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我县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范兆森强调,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开展活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在思想作风上的突出问题,真正筑牢遵守党纪条规的思想防线。要正确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动员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全市近期查办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并聆听了当代著名作家、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大清相国》作者王跃文“从《大清相国》看陈廷敬的功业成就之路”专题辅导讲座。

 

  范兆森在主持讲座时指出,陈廷敬的成功关键是“干净”,能够正确对待“”与“”。一个人能够干干净净的来、干干净净的走,就是人生最大的“”,如果这个过程中,还能为社会做点实事,这就是“”,有价值的人生就是在“”的同时还能做到“”。他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思考怎么做人、怎么为官、怎么做事,把思考当作人生航标,在心里扎下根。有了这个根,人生才不会飘摇、不会犹豫、不会纠结,才会走得更加顺畅,更加踏实,在面对“”与“”、“”与“”的时候,才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成就一个虽然平凡但别有味道的人生。

 

  县委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检书记,县直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并聆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