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伸贼手被处罚 不思悔改再落网--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破获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

20.04.2015  23:07
      曾因盗窃摩托车先后5次被处罚,累计入狱4年半,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的他再次伸手盗窃,结果被新绛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抓获,4月6日,涉嫌盗窃的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2004年至2015年2月因盗窃摩托车先后被河津市、稷山县、河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的他,又窜至新绛县城盗窃摩托车,2014年12月、2015年2月被我局行政拘留,被抓获后的程某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但民警获取的监控录像清楚地显示其3次作案的全过程,并在其身上发现了其作案工具“T”形改锥,鉴于案件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新绛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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