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会

30.08.2014  10:33

  厦门日报讯(记者陈镌娟)昨日下午,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副市长黄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该条例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详见a02版公告)

  《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的制定,对于全面深化改革,落实《综改方案》,履行厦门经济特区肩负对台工作的重要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人大立法先行,先立后破,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将为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