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2.01.2016  11:17

  晋国资发〔2016〕1号

   

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委制定了《省国资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经党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山西省国资委

                                        2016年1月8日

 

 

省国资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5年12月中旬至2016年4月底,在全省深入开展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主题的“冬季行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冬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58号)和省政府“冬季行动”任务分工,制定省国资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分工

1、摸清成长性好的新兴产业项目,特别是有可能成为未来山西经济支柱的新兴产业,实施点对点、一对一的跟踪服务,积极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

2、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投资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3、深入研究我省国有企业现状特点,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改革政策,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方向,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改革,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层面股权多元化,特别重视抓好煤炭国企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

4、对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办大集体问题。

责任处室:企业分配处

5、积极组织省属企业参加省政府开展的央企入晋、世界500强入晋、民企500强入晋等主题招商活动,争取更多的资源向省属企业转移、更好的项目在省属企业落地。

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

6、抓住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机遇,采取差别化措施和市场化手段,加大煤炭、焦炭、冶金等特困行业过剩产业化解力度,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乃至破产清算等手段,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市场出清。

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

7、通过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有效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财务成本。

责任处室:统计评价处、企业分配处

8、进一步打造“阳光国企”,继续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规定公开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

责任处室:统计评价处

9、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六大发展”要求,做好《山西省属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子规划的编制工作。

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

10、继续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制定好2016年度投资计划,促进形成合理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加强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落实好产业扶贫投资项目。

责任处室:规划发展处

11、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化解信访积案,推进非正常上访依法治理,确保“两节”、“两会”平安。

责任处室:信访综合处

12、深入开展委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省国资委“冬季行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定点联系一个地方,督导一项任务,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苦干实干。

组长:朱晓明(党委书记、主任)

成员:曹慧昌(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点督导机关作风建设,联系委机关。

马  进(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点督导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联系太钢。

          张宏永(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点督导煤炭国企改革试点工作,联系同煤集团。

          宋世华(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点督导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建工集团。

刘  峰(党委委员、副主任)

重点督导培育新兴产业工作,联系国新能源。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处室要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做出“冬季行动”的重要意义。“冬季行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全面深化,是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全面延展,是全面落实“六权治本”要求的新实践,是全面推进“六大发展”的新举措,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着力点、深化转变工作作风的突破点。各有关处室要合力推进“冬季行动”,为2016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夯实基础,有效解决慢作为、不作为问题,环环相扣抓落实。

2、各处室要按照职能职责和自身担负的任务,进一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行动内容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提出每项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具体工作方案要在1月10日前报办公室,同时在每月22日前,报送任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