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文化厅文化政策研究中心等6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公告

09.10.2014  12:36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1﹞995号)和《2014年山西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研究,决定组织2014年山西省文化厅文化政策研究中心、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6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核对象

(一)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山西省文化厅文化政策研究中心文秘岗位:李强、郭晓东;

2、山西省戏剧研究所戏曲研究岗位:王瑛;

3、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计岗位:赵文婷;

4、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专技1岗位:周慧霞,专技2岗位:赵晓云,专技3岗位:李艺辉、申江伟、梁丽;

5、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管理岗位:郑伟,网站编辑(新闻学)岗位:邹文姣,网站编辑(艺术设计)岗位:张钰;

6、山西网络文化艺术中心专技1岗位:李晋泰,专技2岗位蔚文玲。

(二)考核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4年10月11日7时在山西省文化厅人事处(太原市文源5号204房间)集中。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女生为588元/人、男生为518元/人。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要求

(一)考生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 、贴好近期免冠照片的《公务员体检表》(考生自行从相关网站下载)。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六)请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

本公告未竟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注意事项.doc



 

                                                山西省文化厅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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