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22.04.2016  19:18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昨日召开,会期两天。

  昨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先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委、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会议要求,要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上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榕台青年交流与合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草案)》的议案的报告及相关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昨日下午,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草案)》和《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振华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鄢萍、柯有民、陈建平、林厚新、陈春光,秘书长郑云春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明,市法院院长胡志伟,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