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
20.05.2015 15:33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网讯(记者 范悦怡)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赵忠、杭桂林、吴团英、李荣禧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列席会议。1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自治区副主席符太增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说明;听取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作的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废止<呼和浩特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废止<呼和浩特市职业病防治监督条例>的三个决定》的说明、《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的说明、《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说明;听取《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201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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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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