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1.01.2016  10:1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月20日至21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二天。20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5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名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部分市、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所在地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林权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审查报告;内司委关于《广东省城乡居民自治条例(草案)》、《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财经委关于《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试行草案)》、《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草案)》的说明;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关于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