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4份调研报告“支招”“十三五”规划编制

28.08.2015  09:35

    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华春雨 肖泰景)建议对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作出重点安排、建议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提高再分配调节力度……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

    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在报告中表示,参加调研的9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经过认真调研,共形成并提交24份专题调研报告,涉及民族、养老、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外事、侨务、节能环保、“三农”、港澳事务等诸多领域。

    新华社记者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梳理。

    【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委员会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作出重点安排,把国家现有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养老服务发展】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建议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完善我国养老服务法律制度。

    【国民收入分配】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要消除影响收入分配公平的机制障碍,提高再分配调节力度等。

    【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调研建议,积极推动政府价格工作定位转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增强国际市场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快修订价格法。

    【深化金融改革】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深化金融改革”的调研建议,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放宽金融市场准入,确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完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金融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建议,加强研究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明确其在职业教育中的定位,围绕行业组织特性指导职业教育,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关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相关内容。

    【创新能力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加快落实现有重大改革措施,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优化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环境。

    【文化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坚持价值引领,推动文化创新,落实文化强国战略部署。推进文化立法,建立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推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现代文化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文化消费。促进高新技术与文化的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基层医疗卫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要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重视乡村医生的培养及待遇,继续推进和完善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激励性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依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边界安全】外事委员会对“边界安全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将国家边界安全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设立国家边界安全建设专项,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预算总量应比“十二五”期间有明显增加,未来五年年度建设和维护经费应逐年递增。切实抓好落实和督查,加大领导力度,适时开展对边界安全建设的专项检查,推动边界安全建设迈上新台阶。

    【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华侨委员会对“加快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开展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应体现发挥侨务资源作用的内容,编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应当突出依法护侨的理念,充分发挥涉侨部门在编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中的作用。

    【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建议,将依法保障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三五”规划。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要从国家战略利益和能源安全考虑,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节能环保科技】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应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突出市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科技创新,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快速增长。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依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

    【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调研建议,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坚持保护优先,探索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尽快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节能减排】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节能减排”的调研建议,应继续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调研建议,增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国家有关政策的衔接,加大生态补偿资金力度,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调研建议,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完善价格、补贴和税收政策。

    【农村扶贫开发】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农村扶贫开发”的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将农村扶贫开发单列一章,明确扶贫对象,稳定扶贫成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坚持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力度;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创新扶贫方式;加快扶贫开发立法进程。

    【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调研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粮食增产稳产的扶持政策,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粮食生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粮食法,依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财税体制改革】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建议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粤港澳合作】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和部分法律委员会委员对“粤港澳合作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设“深化内地与港澳全方位合作”一节,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在经贸、教育、科技、民生、社会等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对粤港澳合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各自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

责任编辑: 包瓴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