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42所医院医学检验结果实行“一单通”互认

05.01.2019  07:12

  本报讯 昨日,市卫计委公布我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最新名单,确定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10所三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2所二级医院医学检验结果,在全市医疗机构间实行“一单通”互认。

  我市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推进临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取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检验报告予以确认,尽量减少重复检验,减轻患者的负担,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近期,按照《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市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评估专家对我市46家医疗机构申请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进行了现场评估认定,并将符合我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42家医院名单进行公布,上述医院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内容包括临床生化项目、临床免疫项目、临床微生物项目、临床血液项目、尿化学检验项目等。

  评估专家组认定阳曲县安康医院、阳曲县中医医院、古交市中医医院及杏花岭区中医医院4家医院现场评估不合格,并取消其互认资格;同时认定省煤炭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镁、铁)、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钙)、市第九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谷丙转氨酶)、太原煤气化职工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钠)、市第七人民医院申请的临床生化(氯)盲样考核不达标不予互认。

  据悉,市卫计委将采取明察暗访及督导抽查方式,对取得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资格的医院进行督导,发现不符合《太原市医学检验结果相互确认资格评估标准》的,将取消其互认资格,并在全市通报。42所医院名单及“一单通”具体项目详见“太原时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