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范医务人员医保服务行为 打击欺诈骗保

07.11.2014  00:32

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务人员积分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要求,我省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实行医务人员积分管理,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医务人员医保服务行为,打击欺诈骗保现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10月2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安排,全省各市将加快完善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在现有信息化基础上,加快完善和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立为医保服务的医务人员信息库、门诊大病疾病库,使用好省厅已经建立统一编码的三个目录库。当前,要着力抓好医务人员信息库的建立,省医保中心牵头要在2015年底前建立起全省医保医务人员信息库,并及时更新,为实行动态监管创造条件。同时,全面提升医务人员医保服务政策水平,大力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帮助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便依规提供医保服务。要加大查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力度,抓紧建立医保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立监控规则,设置监控指标,规范监控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医保费用数据分析,对有违规记录或异常情况的医务人员和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重点核实和查处,加大对违规支付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李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