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业务系统15日停用 9月22日8时启用新系统

04.09.2021  06:53

  9月3日,省医保局发布消息,省医保中心将停用省直医保业务系统,统一切换使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9月6日17时起,暂停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征缴相关业务,9月15日17时省直医保业务系统停机,9月22日8时上线启用新系统。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省医保中心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暂停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拨,个人账户暂停使用;暂停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备案等;暂停办理医疗保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暂停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抗肿瘤治疗、转诊等业务线上备案;暂停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暂停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发放;暂停“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三晋通”APP等渠道的各类公共服务。

  为确保参保人停机切换期间待遇结算不受影响,医保业务平稳过渡,停机切换期间,省医保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待新系统上线后再处理。

  住院结算业务办理,本地住院,9月15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未出院病人转为自费住院,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结算业务。停机期间,符合出院条件无法结算的,参保人可先出院,由定点医疗机构作挂账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后通知参保人并为其办理出院结算;也可由参保人自费结算后在省医保中心手工报销。异地住院,参保人员可参照本地住院业务办理流程,也可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门诊结算业务办理,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无法刷卡结算。参保人员要在系统切换前,合理安排购药时间。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抗肿瘤治疗,要即时办理的该类待遇申请和转诊备案业务,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受理资料,审核通过发放待遇手册,或在备案表中标注时间,待新系统上线后进行信息补录;已认定该类待遇的参保人员,尽量在系统切换前到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在系统切换期间必须购药的,先由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记录信息,待系统上线后,凭有效票据在该定点医药机构做退费处理,并刷卡结算。也可到省医保中心手工报销。离休、公费医疗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到省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各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的,需在9月6日17时前在网上经办大厅提交征缴业务,并于9月10日17时前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在该期间未能如期办理相关业务的,待新系统上线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