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静默区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26.11.2022  07:12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关键期的安全生产工作,11月24日,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静默区闭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静默区域闭环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属地和行业属性立即安排部署,重点加强煤矿、危化品、交通、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立即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自查自报,并建立台账。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摸排、自查自报和分类整治。对排查的一般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时限“三落实”,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

  通知强调,静默解除后,市、县两级安委办将开展专项检查,对应发现未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顶格处罚,挂牌督办,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