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残联启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26.05.2016  20:30


图为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6〕5号)精神,结合运城市残联制定的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5月25日,盐湖区残联举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启动仪式,来自盐湖区城区、姚孟、东郭等22个乡镇、办事处残联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外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扩大到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来源:运城市盐湖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