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游走网吧和桌球会所趁人休息之机多次行窃

16.09.2014  12:38

      一男子游走在网吧和台球会所,趁着市民玩累后趴在吧台或桌子上休息时不注意,多次盗窃玩家的手机等随身物品。9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了解到,目前,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被批准逮捕。

      经查,孙某(男,28岁,五台县人,暂住中涧河某小区,无业)2013年来并,在小饭店打工,今年7月份饭店关门,孙某失业后就开始找寻来钱的门道。喜欢到网吧上网的他发现,一些玩累的游戏玩家经常会随意趴在桌子上睡觉,毫无防备地将手机放在桌子上,这样的地方还有台球厅,孙某就这样游走在这些场所实施盗窃。

      8月29日晚11时许,孙某在杏花岭区北大街一台球会所内网吧上网,次日凌晨3时,孙某从网吧转到台球厅,发现受害人小宋趴在吧台上睡觉,手机放在身旁的抽屉里充电。孙某趁周围没人,将抽屉内充电的手机(购价800元,已追回)、吧台上放着的一个白色充电宝(已追回)及一根黑色数据线(已追回)盗走,后折回网吧继续上网。凌晨5时多,孙某准备离开网吧时看到受害人小石趴在电脑桌上睡觉,其左侧裤子口袋内的手机露出一半,便趁周围没人注意,将小石手机盗走(购价1998元,未追回),后离开网吧。孙某从网吧出来后,行至会所西侧一火锅城楼上员工宿舍,上楼后见员工宿舍门未锁,便窜进去,趁受害人小王在床上熟睡,将床旁边的箱子上放着的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购价600元,已追回)盗走。

      8月30日上午11时许,孙某将小王和小石的手机变卖,得赃款300元,全部挥霍,将小宋的手机装在身上。8月31日凌晨5时许,孙某在太原市杏花岭辖区一网吧内再次行窃时被发现,网管立刻拨打110报警。杏花岭公安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其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和两张手机卡,遂将嫌疑人孙某带回刑警队做进一步审问。

 

注:本文刊登于2014年9月12日《三晋都市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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