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立法座谈

19.11.2015  02:05

    北京人大网讯 11月10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泉山率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天津市农业、水务、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来京调研,就《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召开座谈会,邀请北京市有关工作机构和部门介绍情况。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城建环保办公室,市环保局、水务局、农委的主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情况及《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和执法情况,并对天津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条例草案给出了意见和建议。

    柳纪纲在讲话中指出,这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到北京市征求意见,是京津冀协同立法的一次有益尝试。三地应当就协同立法进行进一步深入交流、探讨和合作。李泉山对北京市各部门的介绍和意见建议表示感谢,认为北京市的经验值得重视,会在天津市的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中加以研究、借鉴。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