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会矛盾 检方聚焦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小案”

05.11.2022  07:10

  11月4日,市检察院召开“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大,类型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中,60%为邻里纠纷、情感纠纷、偶发矛盾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

  “此类案件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密切相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办案中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主动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方面,依法审慎办理案件,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性较大、手段残忍及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本类犯罪行为,共起诉169人;对初犯、偶犯、认罪悔罪、因邻里、情感纠纷引发的案件及被害人对案件引发具有明显过错的,依法不起诉103人。

  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解决群众“烦心事”。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成双方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化解矛盾;充分运用检调对接、诉前联调、轻微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等机制,多元化解矛盾,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适用保证金提存机制办理案件22件。

  小案件就是大民生。全市检察机关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每一件“小案”的办理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履职。建立“小案快办”机制,兼顾办案效率与公平;运用公开听证,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探索不起诉案件考察帮教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司法救助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