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7.07.2015  17:53

    6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誉,副主任王飞、乌恩孟和、张伯群、白志强、王琨、郭卫新,秘书长王汉彪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明作的关于全市出租汽车运营及管理工作的报告、市发改委主任王秀莲作的关于包头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前一阶段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素梅作的关于包头市2015年预算前一阶段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农牧业局局长陈华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包头市动物诊疗管理条例》议案的说明,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包头市动物诊疗管理条例》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议调查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关于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工作进行评议的调查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郝光东作的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分组会议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工作进行了评议,并以联组会议的方式对这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伯群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白志强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包头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平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申请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包头市宽体非公路纯电动矿用汽车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代表张福宽、张玉伦、伏凌燕作的述职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彦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青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1位乡镇人大主席,3位市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