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06.08.2014  19:59

  编者按: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家庭、养老、健康、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亟待加快发展。为此,国务院专门出台指导意见,以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就发展导向提出,将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我国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具体包括:鼓励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农业生产和工业制造现代化、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三方面。

  《意见》明确,现阶段,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将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例如融资租赁,《意见》提出,要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建立系统性行业风险防范机制,以及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电子商务方面,《意见》提出,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意见》提出,将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如,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究适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制定产品退税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

  有专家表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不仅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还能够极大地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意见》的出台,是国务院首次对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意义重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今日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着力抓好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细化落实方案和进度时间表,并搞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将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