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再次部署加强山洪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工作

17.07.2021  06:53

  7月14日,省水利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工作。

  山洪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灾损大、防范难等特点。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大,涉及地区广。当前,全省已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山洪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需要加强山洪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工作。

  《通知》强调,山洪灾害防御事关山丘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容丝毫懈怠。要持续开展“再排查、再维护”工作。从省级层面,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和数据网络传输的运维保障,市、县水利部门要对雨水情监测站点、监测预警平台、视频会商系统、乡村预警设施设备进行再排查、再维护,对运行异常的设施设备及时查明原因、立即组织修复。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好值班人员培训,确保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操作使用流程。值班期间,要结合气象预报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实时监测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政府防汛责任人,必要时提请基层政府做好人员撤避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压实基层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特别是在简易雨量报警设施管理使用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方面,将责任压实到乡、村,充分调动乡、村参与防汛、主动防汛的积极性。要强化经费保障。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不足的县(市、区),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抓紧申请工作经费或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证运行维护经费足额落实,确保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维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运行维护经费不落实、管理职责不到位、设备运行长期不正常的县级水利部门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异常、预警不到位导致人员死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