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思考

03.06.2015  22:13
 

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审计和监督管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特别是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成为社会主旋律。在此背景之下,如何科学审计监督“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值得我们深思。结合审计实践,谈谈对强化“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认识和思考。

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列支口径不一。为规避“三公”经费开支数字过大,一些单位将公车加油费在公务费或差旅费中列支,将招待费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还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招待费,从代收代付资金中支出招待费,或以其他名义补助,掩饰公务招待总额。个别单位甚至虚开发票,将“三公”经费发票转换成办公用品、单位基建支出、设备购置、电脑耗材等报销。

二是转嫁相关费用。有些部门把应在本单位反映的“三公”经费支出,转嫁给相关企业、单位或者转移给下属单位列支,或利用所掌握的资金分配权,以拨出资金的形式,将相关经费先拨付到相关企业、单位或下属单位,再通过相关企业、单位或下属单位列支“三公”经费。

三是隐匿列支渠道。个别单位将收取的房租收入、二级单位缴纳的管理费、国有资产变卖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不入账或有意隐瞒截留其他收入,隐藏在账外,设立“小金库”,抵顶公务费、招待费、旅游等不合规支出。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制度约束乏力。当前各部门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庞杂,不少领导潜意识里对“三公”经费管理重视不够,或受考核评比、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等各种客观原因影响,不愿意强化“三公”经费监控。不少单位公务接待开支随意性很大,在正常公务招待支出外,一些非公务招待支出混入其中。

二是财务管理弱化,问责机制不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会计集中核算后,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形成“两张皮”,监督力度有所削弱。对于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中心只注重票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而对真实性、合法性过问较少。而单位财会部门囿于依附关系,财务监督不敢较真碰硬,往往以财政审查为依据,弱化自身内部控制责任,存在事前监督跟不上,事中监督插不上,事后监督用不上。对“三公”经费管理缺乏明确的问责机制,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

三是预算编制不细,执行缺乏标准。目前,各级预算编制的支出标准体系很不完善,预算定额标准数量较少,“三公”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更是滞后。如“现行公务接待费用列支标准仍是1998年制定的,要求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实际工作中无法执行,造成公务接待费超支成为普遍现象。另外,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单位工作计划结合不够紧密,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不够,执行中容易走样,缺乏刚性约束。

三、“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应把握的重点内容

一是出国(境)经费监督。应根据单位行政级别和工作性质不同,确定监督内容和重点。一般来说,县处级以上单位可以组团出国出境,要对其出国(境)专项经费重点监管。查看有无出国(境)批文,事由是否合理,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出国费用是否超过审批标准等。而乡科级及以下单位,出国(境)相对较少,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因此,对乡科级及以下单位应该监督其国内各种学习考查费用、异地会议费用,查看其是否去风景名胜区开展教育、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等。

二是公务用车经费监督。应重点掌握单位车辆定编数量、实际拥有车辆数量及型号,分析车辆数量是否超编、购置手续是否完整、车辆配置是否超标。结合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查看派车事由是否合理,有无公车私用现象。要以单位车辆费用支出总额为依据,考核单台车辆费用支出标准。重点对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其它费用进行分项考核,通过车辆使用年限、年度行驶公里数等指标分析,确定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对大额的车辆维修保养支出,要追根溯源,弄清经费支出的真正去向。

三是公务招待费监督。公务招待费存在招待量大、真假难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其监控最难。应把握“无公函不接待、无清单不报销”原则,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招待费监督。要以发票为线索、以商家为突破口,寻求发票背后的事实真相。一张发票动辄几万元,谁招待,招待哪些人,在哪里招待的,有无审批手续,按照这些要素查询经办、和审批人员,通常情况下都能水落石出,揭示公务招待中违纪违规问题。

四、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建议和对策

要采取综合举措,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快会计制度改革,积极调整预算科目。一是调整科目设置,设计大口径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科目。当前支出经济分类中的“公务接待费”预算科目口径较窄,不能真实反映公务接待费使用情况,科目设计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变化,特别是“会议费”、“培训费”在实际工作中早已变成了准“公务接待”,建议在支出经济分类中取消“会议费”“培训费”款级科目,在款级科目“公务接待费”下设“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个项级科目,这样预算科目的设计更贴近实际,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也一目了然,不存在串科目的问题。同时在车辆运行及维护下设5个项级科目。即“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5个单列项。报销是根据核算来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列得越细,越难钻空子、越难做糊涂账。二是调整支出经济分类中的款级科目排序。把“三公”经费预算科目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归集,便于查找核对,在账务处理时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下单列“三公”经费科目,这样便于下一步的“三公”经费公开,便于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二)着力推进预决算管理,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当前各级各部门正在公开财政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信息。但公开的力度仍不够,只公开了“经济分类”,没有公开“功能分类”。“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预算公开,倒逼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财政预算编制力度,按照“节约、有效”原则,在认真调查测算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平均水平的基础上,设定预算分项定额,各单位统一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车辆编制及其他标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有理有据认真核定各单位公务消费预算定额标准,努力提高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决算公开,强化各部门预算执行的责任,促使各预算单位认真审视“三公”经费支出的总量、结构、标准、资金来源、经费管理等情况,检查经费支出明细情况,更加注重“三公”经费支出的规范性、经济性、效果性。

(三)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努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是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结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机制防腐的重要举措。但公务卡变成“休眠卡”的现象比较普遍。公务卡在基层使用不够广泛,而财政缺少强制措施,使这项改革面临困局。为深化公务卡改革,减少现金使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杜绝“有卡不用”的现象,建议对经常性支出中的8项内容进行公务卡消费强制结算试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一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否则财务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持卡人须事先征得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同意。否则一经查实,一律作违规处理。

(四)完善“三公”经费管控机制,遏制“三公”经费增长势头。“三公”经费管控,重在日常管理。因此,机制体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各单位应以“三公”经费预算为依据,将“三公”经费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监控部门,按时间和工作进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及时分析“三公”经费超支原因,制定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相应措施。加强“三公”经费信息在本单位的定期公开,接待费要公开《支出明细表》,包括接待对象单位、职务、接待时间、餐饮清单等;车辆维修要公开到每台车,包括车牌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油耗等;差旅费中的外出考察、出差公开到个人,包括出访时间、访问目的地等信息。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报告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大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力度。领导干部任期内“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应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重要内容,重点监督。要结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重点运用。要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全面监督,包括人大的预算监督、纪检监察的行政问责、审计监督、单位的内部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重点惩处顶风违法违纪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管齐下,发挥部门合力,逐步杜绝各单位违反规定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遏制“三公”经费增长势头。(山西省河津市审计局供稿作者:杨志平师静波王克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