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出席全省财政工作座谈会

11.02.2015  18:01

2015年2月4日,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两会”精神,总结2014年的财政工作,分析新常态下的财政形势,部署2015年的财政工作。会前,李小鹏省长、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听取了财政工作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高建民常务副省长下午出席会议并就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一、2014年财政工作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沉着应对、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财政改革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0.1亿元,增长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6.3亿元,增长2.2%。

(一)减负担增活力,精准调控稳增长

1、支持推进煤炭领域改革,在全国率先清理规范涉煤收费成效显著。取消了省级设立的专门面向煤炭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了保留项目(全部为中央批准设立)的征收行为,取缔了各种违规收费项目,有力遏制了乱收费势头,减轻企业负担108亿元;继续停止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为煤炭企业减负145亿元;实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税率按8%从低确定,再为企业减负70亿元。上述三项措施共减轻企业负担323亿元,吨煤可降低成本40元。千方百计筹措资金40亿元,鼎力支持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其中20亿元用于企业三年过渡未安置职工生活及社会保障补助,20亿元注入企业资本金用于转岗分流项目建设。

2、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了“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共减轻企业税负60亿元。

3、确保政府重点项目投资到位。下达资金170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山西科技创新城、高校新校区、重点铁路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4、促进外贸发展,支持全省14个外贸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477户外贸企业给予参加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支持我省品牌产品走出国门,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促转型

1、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了战略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首期投入政府引导资金12亿元,资金募集工作正在进行,吸引带动社会资金支持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2、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国库存款中拿出200亿元,以定存招投的方式激励各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促进经济发展;筹措资金2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全省47个市县搭建宽领域、广覆盖的“政银企”融资合作平台,撬动银行贷款10亿元。实施金融富民扶贫工程,为58个贫困县注入风险补偿金2.33亿元,推动发展特色产业。

3、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设立低碳创新重点科技攻关专项资金,2014年至2016年每年投入5亿元,支持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调整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更多用于技术创新、挖潜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

4、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大力整合资金,支持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支持高耗能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省城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河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其他生态建设较好的县给予财政奖补,省对县级生态转移支付补助范围扩大到35个县。

(三)增投入强机制,改善民生增福祉

在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民生支出力度不减。2014年,全省民生支出2583.1亿元,增支78.7亿元,支出总量和增支额分别占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总量和总增支额的83.4%和119%,比2013年分别提高1.6和34.3个百分点。

1、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林水支出327亿元,支持新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建设大水网骨干工程;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53.8万亩;实施精准扶贫、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惠及1245万农业人口;支持办好农村“五件实事”,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15.5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幼儿园312所,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配备保洁员7.3万名、垃圾收运车3.5万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名。

2、进一步提高民生政策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389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8元、25元,达到379元、206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均提高40元,达到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35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695元、895元;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4000元;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并向低职务低职级人员倾斜。

3、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困难题。为5万名参保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取暖补贴480元,为9.6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或护理补贴40元,为万余名年满60岁的村医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扎实做好受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等救助保障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设。

4、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省本级统筹各类资金3.5亿元,落实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六补一缓”、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贷”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困难企业落实“五缓三补”政策,295户困难企业缓交社会保险金19.34亿元,26.4万个就业岗位得以稳定。

5、积极支持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支持完成312所农村幼儿园改造任务。为全省36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和教科书费。2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8万余名贫困地区学生。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免除45万名中职学生学费,支持职业教育示范校、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出台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6、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利用,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支持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开展农家书屋补助、农村文艺演出、农民体育锻炼及公益电影放映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四)明目标定计划,蹄疾步稳推改革

1、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公共财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上报省人代会,四本预算集体亮相接受审议。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的113个省直部门向省人大报送部门预算,较上年新增53个;向省人大代表发放了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政府预算解读》,更好地服务代表履职;省本级面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省直部门预算、决算公开率达到93.8%和89.1%,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率达到94.1%;11个市、11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算。

3、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山西省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年度间财政预算的平衡性和稳定性。

4、清理规范与财政收支挂钩以及按人均经费标准安排的支出事项。今后不再预设重点支出项目增长比例,据实安排农业、教育和科技等重点支出。

5、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市县事权的项目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规范省以下财政配套政策,取消31个财力困难的贫困县、生态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项目配套,改由省级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决定的民生支出事项,尽量不再要求市县配套,努力做到“谁请客,谁掏钱”。

6、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省11个市本级和27个试点县的试编工作进展顺利。

7、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出台了《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拟定了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开展了试点工作,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五)重绩效硬约束,科学精细严管理

1、狠抓增收节支。面对日益趋紧的财政经济形势,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每月研究部署收入组织工作;财税部门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坚决取缔了违规设立的收入过渡户,清缴各类欠税漏税,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年初预算对省级一般性支出压缩10%,年度执行中又对省直部门会议费、培训费等行政经费压缩10%。压缩的1.36亿元经费用于购买6992个公益性岗位,安排大学生就业。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了《“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以及省直机关会议、差旅、培训等制度23项。

2、规范预算编制。各部门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与工作任务紧密衔接,本级实施项目与对市县补助项目彻底分离,努力压缩省本级支出项目“待分配”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3、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出台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属于预算调整范围的支出,按程序报人大审批;属于预算追加范围的支出,由省政府批转财政提出意见报政府审批决定。

4、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未做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以及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省本级财政预算结转项目,均收回省财政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形成的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收回省财政统一管理。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分三年编入部门预算。2014年底省级结余结转资金预计比上年下降15%以上。

5、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山西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重点开展了财政政策、制度、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取消、压缩了10项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8.3亿元。

6、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出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开展了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摸清了全省政府性债务底数;对高风险市县进行了预警,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六大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落实“六权治本”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步伐;坚持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重点推进八项财税改革

一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将地方教育附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9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加快市县社保基金预算上报同级人大审议步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范围之内。

二要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研究编制省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分析研判未来三年的财政收支情况和政策变化,在水利投运、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对保障性住房、采煤沉陷区治理、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等重点项目,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

三要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要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使用经济科目公开;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公开。

四要优化专项转移支付结构。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压减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对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项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认真清理现行配套政策,除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再要求下级政府配套。

五要推进税制改革。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续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共享格局,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收入由各级财政统筹用于采煤引起的跨区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及相关民生支出等方面。做好其他税制改革基础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我省的政策诉求、意见和建议。

六要全面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今年,全省所有县级以上政府试编本级政府的综合财务报告,有条件的市还要开展合并报表工作。各级财政要选择会计基础好的部门开展编报部门财务报告试点工作。

七要研究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结合营改增、消费税等税制改革,加强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研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财力基本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八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政府采购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2015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要在去年8个领域22个项目的基础上扩大到13个领域57个项目,重点加大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检验检测检疫、会展、行业调查统计等方面的试点力度。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做好煤与非煤两篇大文章,积极投身“六大发展”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争取中央增加分配我省的债券指标,争取加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范围。落实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清理取消涉及企业的不合理收费,进一步为企业减负,释放市场活力。

支持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全面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巩固涉煤清费成果,防止各项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反弹。支持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推动煤炭产业发展“六型转变”。

支持做好非煤产业发展这篇大文章。加快运作产业投资基金,今年再出资12亿元,通过私募股权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推动我省文化、旅游、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建立适应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的扶持机制,支持低碳创新重点科技攻关和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能源清洁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扩大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范围,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支持以兴水增绿治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促进全省压缩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生态修复改善。

推广运用PPP模式。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典型做法是政府与私人部门共同组成特殊目的的项目公司,针对特定项目或资产,与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移交给政府。这是一种投融资机制,可以放大财政杠杆效应,更有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2014,我省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和操作指南,启动了试点工作。太原市采取PPP模式对河西北部污水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晋中市运用PPP模式将汇通大厦与北部新城商业综合体一体招商、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委托公司经营承办公益事业。今年,我省将制定PPP的政府采购和合同管理等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运营流程。对存量及新上马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清理,积极收集、筛选和储备一批PPP项目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比较稳定、投资规模比较大、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清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在市政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租赁住房等领域进行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

(三)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水网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完善产粮、产油和制种大县的支持政策,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杂粮、畜牧等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发展好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扶贫力度,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推进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改革。大力支持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重点工作,为确保500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实现50万贫困人口脱贫提供有力保障。健全农业支撑服务体系,支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推广,健全农村金融奖补政策,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支持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实施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治理、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继续支持办好为民“五件实事”,再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8.5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幼儿园300所,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10万人,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改用现金方式发放,省财政全额负担。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体检。

(四)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要促进就业创业。统筹中央和我省现有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落实好支持就业创业的一揽子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

二要推进教育协调发展。支持右玉等27个县实施“全面改薄”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研究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我省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促进内涵式发展。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了学、上得起学。

三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研究制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统账结合办法、统筹层次和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及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水平。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发展。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制定财政支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扶持政策。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支持全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

五要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支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惠民。

六要支持安居宜居工程建设。创新机制,从“补砖头”转向“补人头”,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5万套、建成18万套。支持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环境提质四大工程,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大力支持采煤沉陷区治理,安排资金45.3亿元,完成11个市、440个村、74996户、20.98万人的搬迁安置任务。再投入15亿元用于耕地开发项目建设,确保我省经济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五)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要细化预算编制。从今年起,基本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项目支出分解为“本级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省本级支出项目能在年初细化至省本级机关或基层预算单位的不再预留部门进行二次分配,切实压缩“待分配”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制定机关运行经费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二要完善理财制度。大力度开展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切实将全部理财行为纳入制度化轨道。

三要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将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从2014年12月1日起停止执行;没有法律法规障碍且建议继续保留的,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有明确时限的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时限的要明确实施时限。今后,除专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对企业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缴费,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我省要在3月15日之前对各市清理工作进行验收,相关结果于3月底之前呈请省政府报财政部。

四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下级政府交回上级政府、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严格控制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比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年度预算后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各级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对已经列支的在2016年底前统筹使用完毕。

五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主要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对省级各部门举借政府性债务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对所有市县年度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实行核准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抓紧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融资职能。进一步规范市县政府性融资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集资、违规担保和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建立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将新增债务、债务风险等指标列入市县和省级各部门发展成果评价体系,对市县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制度。

六要严肃财经纪律。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财经秩序。要推进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重要业务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动态监控。要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