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 策有效衔接工作

23.05.2016  19:07

 

 

              3月23日,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和山西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 议精神,我省召开了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动员暨培训大会。58个非重点县分管扶贫的副县长;全省11个市和115个农业县(市、区)扶贫办主任(非重点县扶 贫工作机构的负责人),民政局分管局长,负责贫困户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组成员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 山西调查总队、省残联)以及省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王纯出席并讲话。
              王纯强调,我省执行新的国家扶贫标准2300元,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为452万人,就识别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 刻认识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把完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作为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核心任务。三是要强化措施、落 实责任,务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取得实效,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省扶贫办副主任王汉有指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逐级确定低收入人口规模,把 扶贫低保户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乡(镇)村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真正做到对115个农业县农村低收 入人口实施扶贫政策全覆盖。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着重从保障标准、保障对象、操作程序、审核管理等四方面的衔接作出了具体指导。他要求,各级民政 部门既要充分认识低保的责任在于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兜底保障,目的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生存问题,又要积极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脱贫致 富,最大限度实现国家扶贫开发的战略目标,有效提升“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两轮驱动工作成效,为我省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做出努力。
              为做好这项工作,此次培训,着重对11个市和115个农业县负责贫困农户信息管理工作的人员就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 开发“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操作程序进行了介绍,对识别贫困农户的各项指标进行了解读,对贫困农户建档立卡操作方法、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了讲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