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带队调研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12.01.2015  20: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1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部局“1.8”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1月9日上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杰、副厅长边智慧等领导带队对太原市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澍田、消防总队政委孟应新、防火部部长唐国忠、太原消防支队支队长赵春阳等领导随同检查。 刘杰副省长深入国保单位窦大夫祠、净因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对防火安全职责制度的建立落实、日常消防安全值班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以及疏散通道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刘杰副省长指出,我省文物古建筑数量多、分布广,消防安保任务繁重,特别是在云南、贵州等地古建筑接连发生火灾发生的背景下,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压力大、任务重。 刘杰副省长强调,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公安、文物部门要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要以省政府名义下发《紧急通知》,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一次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负起文物古建筑安全第一责任。文物、宗教、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省政府将组织文物、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暗访督察。要在长效防范机制,深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例会制度、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制度,定期研判队伍建设,硬件保障设施,并逐步实施到位。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保护好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厚重历史传承,为后人留下宝贵的历史见证。 边智慧副厅长,消防总队政委孟应新、治安总队总队长李澍田先后就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提出建议,省文物局局长王建武、崛围山文管所负责同志言示坚决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全力抓好我省文物古建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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