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迎泽分局——路口“被撞”索要钱财不料被“围观”群众一眼认出

29.03.2016  09:25

      一辆小轿车右转时“”了一名过路小伙子的手臂,小伙子不依不饶,非要让车主赔钱。市民张先生恰巧路过,本能地朝围观人群多瞅了几眼,不料“看热闹”竟辨认出一名自己曾遭遇的碰瓷者。3月20日,碰瓷小伙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郝庄派出所行政拘留。

      当天早上,在朝阳街双塔北路口东北角,市民贺先生驾车缓慢右转时,突然感觉左侧倒车镜“”了一名正走在马路中间的小伙子。贺先生连忙停下车道歉,但小伙子捂着胳膊直喊疼,还顺势拉开车门要上车。贺先生随即下车“处理事故”。鉴于倒车镜并未碰折回去,他推断撞击力度不大,打算掏个百八十元了事儿。然而,小伙子不依不饶,张口就要200元赔偿。无奈之下,贺先生拨打122报警电话求助。交警在现场了解事发经过时,市民张先生驾车路经当地,看到路口有人围观便多瞅了几眼,不想一眼瞥见人群中有一张熟面孔。张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跑上前指认当事小伙子是碰瓷的,因为自己不久前曾上过对方的当。随后,张先生悄悄通知了郝庄派出所民警。

      原来,2月20日早8时许,张先生驾车沿双塔北路便道向南行驶,由于路窄加上两边都停着车,迎面走来的小伙子经过张先生的车时,胳膊碰上了倒车镜。小伙子随即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位置,声称自己胳膊受伤了,要张先生赔钱。张先生当时急着去上班,便把兜里的500元钱全掏出来,说身上就这么多钱,可以给小伙子200元。然而,小伙子并不满足,一口咬定张先生在便道上行驶有错在先,最后把500元钱全要走了,还仗着自己“受伤”,硬是让张先生开车把他送到了建南汽车站附近。当晚回家后,张先生回想事情经过,怀疑是遇上了碰瓷的,第二天便到郝庄派出所报了案。民警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小伙子确实是故意碰了张先生的车,并在双塔北路一带蹲守了几天,但碰瓷小伙子未出现。出乎意料的是,碰瓷小伙子再次作案,碰巧被路过的张先生认了出来。

      经查,碰瓷者姓宋,今年21岁,晋中市平遥县人。两三年前,宋某跟随同村长辈来到省城,在狄村北街一家汽车维修店当小工,后来嫌挣钱少索性不干了,整天混迹于网吧,因没了生活来源便开始碰瓷。因涉嫌敲诈勒索,宋某被行政拘留15天。 (记者辛欣)

        注:此文登于2016年3月24日《太原晚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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